食品夥伴網訊 2022年5月31日,台灣衛福部食葯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111300106號公告,預告廢止「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 詳情見附件:
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_原規定.pdf 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_廢止理由.pdf 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_預告廢止公告.pdf
本文由食品夥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有任何疑問,請聯繫news@foodmate.net。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华宇登录_华宇注册平台【华宇招商主管】-科学技术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快来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