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夥伴網訊 近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9期通告,檢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6批次食用農產品抽檢不合格。 抽檢信息显示,這6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寧鄉偉宸水果店銷售的貴妃芒(芒果),噻蟲胺和戊唑醇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漵浦萬達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香蔥,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南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星瀾之悅分公司銷售的,韭菜的鎘(以Cd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香蕉的噻蟲嗪、吡蟲啉和噻蟲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平江縣購得樂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豆角,倍硫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沙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潤和國際分公司銷售的鮮活螂魚,地西泮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是新煙鹼類中的一種殺蟲劑,是一類高效安全、高選擇性的新型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活性。主要用於水稻、蔬菜、果樹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蟲、恭弘=叶 恭弘蟬、飛虱等害蟲的殺蟲劑。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香蕉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倍硫磷是一種廣譜、高效的有機磷殺蟲劑,對多種害蟲有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豆類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地西泮為苯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葯,臨床上具有抗焦慮、鎮靜催眠、抗驚厥、抗癲癇及中樞性肌肉鬆弛作用。長期食用檢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會引起嗜睡、頭昏、乏力和記憶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地西泮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葯。淡水魚中檢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為降低新鮮活魚對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證其經運輸后仍然鮮活而違規使用。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中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鎘(以Cd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長過程中富集了環境中鎘元素。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長沙、衡陽、岳陽、常德、益陽、懷化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採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有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採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部分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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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pdf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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